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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純蛟《三國志研究》

三國志研究

【原文 p.219】「王廷洽……通過自己「利用課餘、飯前、睡前、上廁等點滴時間」對《三國志》原書及《注》文重新進行統計。積半年之辛勞,終於分別統計出了六十五卷的《三國志》各卷的本文和《注》文的字數。統計的結果是:
《三國志》正文字數是336657字;
《三國志》注文字數是320799字;
正文字數與《注》文字數相減,正文超過《注》文45858字。」


【指疑】上述的336657」在隔頁的表格裡卻作「366647」,前後不一。若以文中說的「正文字數與《注》文字數相減,正文超過《注》文45858字一語來看,可知二者之間是以「366647」比較接近的,但是366647-320799=45848,而非「45858」;要不然就必須是「366657」(這意味的是作者說的「336657」與「366647」都不對),於是366657-320799=45858,這樣數字才能吻合。可見作者在此可說是犯了不止一處的錯誤,讓讀者感到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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