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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疑案:彭友生《為歷史辨真象》
【原文 p.265「……當韓世忠質問宰相秦檜「憑什麼把岳飛殺害?」秦檜說:「他通敵」。韓世忠說:「通敵有證據嗎」,秦檜說「莫須有」。用今天的話解釋就是「也許有」,這種毫無證據就用「也許有」定人死罪,韓世忠不以為然。

【指疑】引文作者說秦檜說的是「莫須有」,也就是「也許有」之意,這是一種說法,另一種說法則如丁傳靖編《宋人軼事彙編.卷十五.岳飛》中引《南宋雜事詩注》說

「岳鄂王獄具,秦檜言:『岳雲為張憲書,其事必須有。』蘄王(韓世忠)爭曰:『「必須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案此三字與《中興紀事本末》同,今皆作『莫須有』,恐不若《紀事》之得其實也。」

丁書的意思是秦檜是說:「岳雲寫信給張憲,這件事肯定是有的。」換句話說,此論認為秦檜說的是「必須有」而不是「莫須有」(即也許有」也)。此事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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