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讀【日】松本清張著,邱振瑞譯《點與線》

點與線



*********************************************************
/*
本文可能對本書描寫了劇情、敘述了人物,並透露了結局,請未讀過本書的讀者勿往下閱讀本篇,以免影響未來閱讀原書時的樂趣。*/
*********************************************************




【說明】雖然有許許多多的偵探推理小說往往在真相大白以後,讓人覺得本案其實很簡單而只是讀者真的被作者唬到了,不過本書對筆者來說,這樣的感覺可能會稍微重了一點,因為作者為凶嫌的「不在場證明」擺了一堆電車、火車、渡輪的迷魂陣後,正讓人感到茫然難解之際,突然在故事過去了一大半時又多增加了一個「飛機」的選項,讓人為之傻眼,因為既然作者所處的時代就有方便的國內班機可搭,那麼為何書中的查案主角三原紀一卻不在一開始就將之納入考量呢?

接著,在想定是嫌犯在犯案時必然也搭乘「飛機」的情況下,剩下的就都是一些冒名訂票、如何搭乘機船之類的問題,於是忽然之間這個案件的進展就相當快了,因此這個案件的犯案過程其實是很「巧妙」的,但是並不「複雜」。只不過是說,雖然觀乎整個布局,將之歸入「高智慧犯罪」也無不可,畢竟「複雜」並不等於「高智慧」,這是很清楚的事,惟惜乎前面提到的這個「飛機」一事,倒是讓整本書所散發出來帶給讀者的「高智慧」氣氛打了一點折扣。

筆者認為本書的亮點有三:
A〕一張火車上的單人份餐點的收據,竟然戳破了一對男女是情侶的謊言,這同時也是整個事件得以繼續被追查並且最後破案的關鍵之一,堪稱是作者的巧思,值得稱道。

B〕凶嫌以對電車時刻表的熟稔,觀察出電車到站、離站的時間分差,然後找出「四分鐘」的空檔而刻意地讓第三者目擊,藉此希能製造犯罪後由該第三者可能被調查而做出對己有利的「證詞」。這也是來自作者一個相當聰明的設計。

C〕傳達一個簡單的「觀念」:男女一起坐車並且狀似愉快互動者,並不等於兩人是情侶關係;男女一起併身死亡,不一定就是「殉情」,而只是屍體被擺在一起而已。

另一方面,筆者知道西方和日本的偵探推理小說一樣,也有很多純屬「推論」(包括猜測、想像……等)的內容,但是我個人總覺得日本小說裡的「推論多、證據少」的情況在比較上好像是多了一點,其中特別是屬於「高智慧犯罪」者,我等可以合理推測應該是要比一般的案件更需要證據,否則因為「高智慧犯罪」總是比一般案件曲折離奇,故非如此不足以取信讀者,而在這一點上其實日本的作家應該可以被要求設計得更「完備」一點,何況西方的偵探推理小說中的主角雖然每每也有警察、警探的幫助,但是查案的主角本身則通常多數不具有公家身份,反觀日本的探案則似乎以官方「偵查刑警」身分者居多,因此相對地對「證據」的追索理當是要比西方的「私家偵探」更迫切才對。故有基於此,筆者認為這是日本的推理小說需要加強的地方。至於本書的情況是雖然查案的也是「偵查刑警」,而且也有很多部分是其個人的推論,但是因為作者在末了含糊地交待說有些過程是取自嫌犯的遺書,於是這樣一來,倒是一筆帶過,讓人難以評說了。

最後,本書有句被作者安排強調的話說:「……人常被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所左右,容易忽略看似平凡的事情,必須引以為戒,否則易成辦案的「盲點」。換言之,即使遇上習以為常的事情,偵查上更應謹慎以對。」(見p.212)筆者認為這是一句很好的警語,不過若將它應用於本書裡則是有得、也有失的:所謂「失」是指被「先入為主的觀念」誤導,這也就是作者在書中告訴大家的,例如看到男女屍體並列在一起時莫要一開始就認定是「殉情」……等,在此不再贅述;所謂「得」則是指因為「先入為主的觀念」而獲得成就,例如本案的查案刑警一開始就認定狀似無辜的某人就是狡猾設局的凶嫌,從而從東京追到九州、再追查到北海道,鍥而不捨,結果最後真的逮到他了(只是彼已經變成屍體就是了),全案可以說是在「假設有罪」的情況下進行與解決的,那麼這樣的情況又算不算是那句話中說的「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或稱「直覺」也行)呢?說起來,這一切不是什麼「高智慧」,而只是一個「迷思」而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ast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