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松本清張著,阮航譯《霧之旗》,長江文藝(中國)

【原文p.41】「……他(按:指凶手)趁菊女士準備沏茶、身子轉向火盆時,從背後揮起從門上取下的橡木棒朝她頭上打去。菊女士當下倒地,但生性剛烈的她仍然進行了反抗……」
【原文p.101】「……關於施暴方式,腦後部偏右的創傷造成頭骨凹陷骨折,由此推斷,施暴者是在被害人背後對其進行猛擊……
……
用長棍棒毆打他人時,一般會攻擊自己相反的一側,這樣便於發力。換句話說,慣用右手的人,會攻擊對方的左側。在這個案子中,因為凶手是左撇子,所以攻擊的是對方後腦的右側。」
【指疑】在此不談書中的具體劇情,但言故事裡的律師之推理角度。
文中說死者渡邊菊的致命原因是右後腦的部位受到重擊,由此推斷凶手應該是「左撇子」,理由是通常「慣用右手的人,會攻擊對方的左側」,故「因為凶手是左撇子,所以攻擊的是對方後腦的右側。」
筆者認為此實有待商榷,因為渡邊菊的致命傷處既然是在「右後腦」,那麼凶手如果是從「後方」攻擊而他又是個「左撇子」,且照作者的立論觀點來看,則死者的傷處是不是較大可能是在「左後腦」才對。這說明的是倘使律師就此來推斷凶手是個左撇子,其理由其實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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