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伊恩.歐佛頓著,陳正芬譯《血色的旅途:權力、財富、血腥與兵工業,一場槍枝的生命旅程》
【原文p.217】「我採取中立的立場。我不懂為何要獵殺一隻對你居住社群沒有任何威脅的花豹,但如果肉是用來食用,我幾乎不反對針對一般獵物進行大量獵捕。大口吃肉卻反對獵捕以適當方式飼養的動物,實在令我無法理解。」
【原文p.218】「……我住在大城市,沒有院子,只有在逃離令人窒息的都市環狀大道,才看得到大自然。
但這不表示我從沒打過獵,我曾在巴布亞新幾內亞試著用套索捕捉鯊魚,也曾經攜帶魚叉獵捕鱷魚,我也屠宰過母羊和豬。但我從沒有為了運動和動物的肉而獵殺,早在我醞釀寫這本書之前,就見過槍所展現的各種面貌,但是步槍狩獵是我的全新體驗,要學的還很多。」
【指疑】前引文作者說他「不懂為何要獵殺一隻對你居住社群沒有任何威脅的花豹」、「從沒有為了運動和動物的肉而獵殺」,偏偏卻又馬上承認自己在巴布亞新幾內亞「打過獵」-不但捉鯊捕鱷,還「屠宰過母羊和豬」。凡此,且將前後文兩相對照後,讓人覺得如此言不由衷的錯亂敘述,可說是少了一點誠懇,多了一點「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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