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疑案:柏楊《柏楊曰-讀通鑑.論歷史(2)》
【原文 p.291】「劉徹本來希望用李陵的性命,作為他皇冠上的榮耀,所以一聽說李陵被俘,便大失所望,老羞成怒。既已肯定李陵有罪,又何必再詢問司馬遷的意見?司馬遷的回答,如果不對,可以不聽,可以斥責,可以逐出政府。何至誅殺?更何至刁鑽惡毒,指定割掉生殖器?西漢政府法律三百五十九種,死罪四百零九項,判例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二條,不知道用什麼理由,選擇腐刑?有人說劉徹愛司馬遷的才華,才減死一等。司馬遷的罪不至死,而減死一等,還有鞭打,又為什麼非腐刑不可。唯一的解釋是,劉徹喜歡這個調調,稱之為「屌帝」或「割屌皇帝」,應是最恰當的綽號,尤其他用違背誠信的殘酷手段,對待一個手無寸鐵的文化人,而罪狀又不過是一句話沒有稱他的心、如他的意。」
【指疑】關於司馬遷之受腐刑,根據學者研究,應是出於自請,為的是「贖刑」,代表意見如中國清朝趙銘《琴鶴山房遺稿》說:
「夫(司馬)遷以救李陵得罪,遷但欲護陵耳,非有沮貳師意也。帝怒其欲沮貳師而爲陵游說,則遷罪更不容誅。以武帝用法之嚴,而吏傅帝意以置遷於法,遷之死尚得免乎?漢法,罪當斬贖爲庶人者,唯軍將爲然。而死罪欲腐者許之,則自景帝時著爲令。張賀以戾太子賓客,當誅,其弟安世爲上書,得下蠶室,是其明證。遷惜《史記》未成,請減死一等就刑,以繼父(司馬)談所爲史,帝亦惜其才而不忍致誅,然則遷之下蠶室,出於自請無疑也。」
由此可知司馬遷原來已被判了死罪,但是「死罪欲腐者許之,則自景帝時著爲令」,而「(司馬)遷惜《史記》未成,請減死一等就刑,以繼父(司馬)談所爲史,帝亦惜其才而不忍致誅,然則遷之下蠶室,出於自請無疑也」。因此應該說,引文作者的質疑實則有解才是吧?
- Aug 08 Mon 201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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