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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梓《從黃帝到崇禎:二十四史》

從黃帝到崇禎:二十四史

【原文p.6162】「裴氏(松之)在《上三國志注表》中,曾經自己超過於正文三倍的注文歸納為四類……
裴注博采群說,包羅宏富。《三國志》的原文僅二十萬字,而裴注則多達五十四萬字,幾乎三倍於正文。自清代以來,很多人都對裴注的引書做過統計,雖互有參差,但相去不遠。」

【指疑】根據今世所見,不同的研究都指向《三國志》本文36萬餘字與裴注32萬餘字的結論,而如前引文作者所謂「裴松之注之字數多於《三國志》本文三倍」、「《三國志》的原文20萬字,裴注則多達54萬字」云云,乃是錯誤舊說,早該摒棄於現世之論述矣。

相關論述請參考拙篇:
http://fast2008.pixnet.net/blog/post/27169329
http://fast2008.pixnet.net/blog/post/2450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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