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深《中國史學史》(b)
【原文 p.119】「殿本《三國志》李龍官等校刊識語云:「裴松之注更三倍於正文。」我們現在統計,陳壽本文約二十萬字左右。而裴氏注文約五十四萬字左右。以將及三倍的篇幅為《三國志》作《注》,可以說基本上彌補了陳壽記載簡略的缺陷了。」
【指疑】以上文字,請對照杜維運《中國史學史》第二冊 p.155(註六七):
「楊翼驤於〈裴松之評傳〉云:「我們現在統計,陳壽本文約二十萬字左右,而裴氏注文約五十四萬字左右,以將及三倍的篇幅,為《三國志》作注,可以說基本上彌補了陳壽記載簡略的缺陷了。」(載於陳清泉等主編《中國史學家評傳》)」
由上可知潘文至少有以下幾個問題:
【1】潘文又與楊(翼驤)書文字雷同,不知可有直接抄錄文字之嫌,待查。
【2】潘書雖說「我們現在統計」(陳壽及裴注的字數),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沒有真正去實地統計,因為無論是陳壽本文的所謂「二十萬字」,還是裴氏注文的所謂「五十四萬字」,其實都不是正確的數字。
【3】未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像「為《三國志》作《注》」(如楊翼驤的本文所說的「為《三國志》作注」才是恰當的)以及句點的泛濫等俱屬之。
【4】所謂裴注字數多於《三國志》本文約三倍之說,根據學者研究,乃錯誤舊說也,必待改正(註)。
【註】相關論述請參考拙篇:
http://fast2008.pixnet.net/blog/post/27169329
http://fast2008.pixnet.net/blog/post/31965069
http://fast2008.pixnet.net/blog/post/24508521
- Mar 24 Thu 2011 09:23
▲潘德深《中國史學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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